衢州“8.19”邮包爆炸案罪犯颜亮伏法
2003-02-09 15:49:05
     中国法院网2月9日电 (祝菊红)  2002年8月19日发生在衢州的震惊省内外的“8.19”邮包爆炸案,经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并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颜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14日上午10时衢州中院公开宣判后,将颜亮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颜亮,捕前系中国联通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职工。2000年7月,罪犯颜亮先后两次从他人处购买了炸药等物,用于报复他人,后因故未实施。2001年9月,颜亮受聘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数据部工作。期间,颜亮对数据部经理陈瑞产生矛盾,决定采用寄邮包炸弹的方法报复陈瑞。2002年7月,颜亮用先前购来的炸药等物制造了爆炸装置。同年8月18日上午,颜亮携带爆炸装置窜至江山市,用邮包形式邮寄给陈瑞。同月19日10时25分许,陈瑞在办公室拆看颜亮所寄的邮包时,被当场炸死。
责任编辑:薛勇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