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的秘密”为啥不公开
2005-02-07 16:47:2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李先梓
  庐山莲花洞景区内到底卖出了多少地?建了多少别墅?别墅的真正主人又是谁?究竟有多少党员干部涉及其中?直至目前,这些问题,参与调查的有关部门表示“正在进一步核实之中”。至于涉及到的五六名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当地部分群众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新华社2月6日电)

  所谓“公开的秘密”,就是指对于一件事情,大家私下里都心照不宣心知肚明,但在公开场合却三缄其口。一般说来,“秘密”至于“公开”了,也就不再成为“秘密”了。但有关部门为啥不把此事“公开”而让其以“秘密”的形式存在下去呢?

  有关部门肯定会有这样的托词:等所有的事情都核实清楚后再公开。但是,对于轰动全国的重大事件,公众有权知道事件调查的进展情况,有权了解这件事情的细节性问题。一味地拖延公布调查结果,只能淡化公众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度。

  对于那个“公开的秘密”,既然当地群众都知道,相信前往采访的媒体也不至于不了解,但知道却仍然没有报道,只是“照着葫芦画瓢”,也说是“公开的秘密”,这就更令人费解了:媒体以“快、新、奇”为其生命力,何以把公众都希望知道的事件的详细细节,也语焉不详呢?因为,“公开的秘密”在当地虽然已经不再成为“秘密”,但在广大的其他地区,这“秘密”还是挺具有吸引力的。

  事情很清楚,因为事件“涉及到五六名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调查者尚没有拿出明确的事件处理方案,尚没有得到来自“有关领导”的处理指示。出于一种天然的“为尊者讳”的习惯,参与调查的有关部门及其媒体,谁也不敢轻易地将涉及事件的官员的名字公之于众,于是,“公开的秘密”就只能继续以“秘密”的形式存在下去了。

  “公开的秘密”不“公开”,这“秘密”就会通过其他渠道来传播,譬如流言和谣言等等。现在网络技术这么发达,要想完全挡住信息的传播,只能是徒劳的。有关部门与媒体越是讳莫如深,人们的好奇心就越强,就越易加剧信息的传播与“走样”,而这不是一个成熟的信息社会所应具有的。(原载:《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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