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庭搬到大山深处的百姓身边
——宁夏海原县法院开展巡回审理工作纪实
2011-10-16 10:04: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学军 贺小平
  9月14日,记者从银川沿着京藏高速路到同心路口下车,又走了60公里的山路,来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县城,采访基层法官践行“群众观点”的人和事。

  记者跟随法官到大山深处的村庄,到当事人家里做回访,在路上跟他们聊天听故事,体验了山区法官办案的艰辛过程。现选取几个故事奉献给读者。

  法官辛苦点,老百姓就会轻松点

  海原县干旱少雨,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当地老百姓用“荒山秃岭连成片,土房破车尕老汉,砂锅煮的是洋芋蛋”和“种一撂子,收一抱子,打一帽子”来形容这个国家级贫困县。

  常常会有老百姓用一句俗语叫“头比身子大”,来形容打官司的成本过高而得不偿失。因为老百姓打起官司来路途远、花销大。有时会因打官司成本过高而进行利益衡量,甚至会在得失心理的影响下放弃诉求。

  立案庭工作人员张正清在提起居住在大山里的老百姓打官司难,法院办案也难时,深有体会。这次,他早上9点从海原县城出发,驱车60多公里,翻过一条山沟,到达郑旗乡南山行政村下吴湾自然村送达法律文书。

  南山行政村,整个村子坐落于半山腰上,山势陡峭,一条公路盘山而上,一边是裸露的山体,一边是悬崖。从村民口中得知,去下吴湾自然村,需要翻过整座山。

  当我们顺着山路,七拐八拐地行驶到山顶时,发现没有下山的路,只有一条小道,而且还有积雪,积雪被冷风吹后,覆盖在表面的雪会变成一层硬壳,非常光滑,当地群众形象地称之为“雪背棱”,我们只能徒步进村。

  我们沿着陡坡、踩着“雪背棱”,抱着电脑、打印机步行下山向被告马某送达案件材料。步行1个多小时后,到达山底的下吴湾自然村。在村里,没有找到马某,从村民处得知,马某已外出务工。费了九牛二虎的劲,结果是空跑。

  我们沿原路返回,爬到山顶已是汗水淋漓、筋疲力尽。而此时已经是下午2点了,饥肠辘辘的我们从车上拿出自带的干粮、咸菜吃了起来。用完这“别样”的午餐,又开始赴曹洼乡送达下一个案件。

  “为解决山里百姓‘打官司难’,我院加大了巡回办案的力度,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巡回审理的原则、范围、巡回审理点的选择、巡回审理联络员的确定、巡回审理法庭的布置、经费保障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现办理案件时间短、效率高、成本低。”海原县法院院长金勇介绍说,“截至8月底,我院下辖基层法庭共巡回审理案件388件。”

  树台乡韩庄村的魏某与田某发生争执,被田某打伤头部。魏某举债支付了1000余元的医疗费后,田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经派出所和乡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但收效甚微。魏某的生计靠打零工维持,1000余元的债务使他的生活愈发拮据,无奈之下,魏某到法院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魏某来到法庭起诉田某的时候,满头大汗,后背已被汗水湿透,一问才知他是早上从家里出发,徒步行走十几公里山路来到法庭的。”海原县法院西安人民法庭庭长马忠义对魏某来法庭告状时的情形记忆犹新。

  考虑到魏某的纠纷的实际情况,法庭将开庭地点设在了韩庄村。开庭当天,在村民的劝导下,魏某与田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庭有专门用于开展巡回审理的车辆,我们法官多跑几回,就可以为当事人省去许多开支。我们辛苦点,当事人打官司就会轻松点。”马忠义说,巡回办案目的是让老百姓不花一分钱,还要案结事了。

  郑旗乡乡长穆华说,郑旗乡南山、后山等行政村山高路陡,沟壑起伏,村民出行十分困难,好在县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理,上门办案,为村民打官司提供了便利,解决了村民的难题。

  让百姓身边人,解决百姓身边事

  海原县是回族聚居县,全县70.6%的人口是回族,回族群众普遍信仰伊斯兰教,宗教氛围浓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某清真寺的某一个教民的矛盾纠纷往往就会成为本寺及教坊教民关注的热点。

  2009年,该院出台了《关于在巡回审理中加强民意沟通促进司法民主的意见》,在巡回审理中借助家族长老或者阿訇等民间力量解决纷争,让身边人解决身边事。

  2010年10月5日,方堡行政村张某向李某借款1.4万元。借款期满后因无钱归还,李某便扣押了张某的电动自行车用于折抵借款。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李某将电动自行车归还了张某。今年2月7日,李某手持借条要求张某返还借款,张某称借李某的钱已全部归还,仍拒绝还钱。李某再次扣押了张某的电动自行车。随后张某以扣电动自行车为由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法庭在向被告李某送达应诉材料时,其抵触情绪强烈,认为自己的行为无过错,并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法官张玉林说,考虑到强行判决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再次激化,尽量用调解的办法解决。

  6月27日,法官们再次来到方堡村就地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被告李某情绪异常激动,仍拒绝返还扣押的电动自行车。法官张玉林主动邀请村委会干部、阿訇和村里比较有威望的老人参与调解,耐心地向被告讲法律、讲情理,告知被告采取非法手段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被告向原告赔偿2200元的协议。

  “我和原告之间的纠纷村里人都知道,今天在法官和父老乡亲们的劝说下,尤其是阿訇的说教,让我心里的怨气也没了,也明白了要正确的处理矛盾纠纷,不能采取‘以牙还牙’。”李某握着张法官的手说。

  “调解完该案,已是晚上八点多钟了。”法官李百强说,一天的调解让张庭长的颈椎病犯了,疼痛难忍。汽车夜晚在盘旋的山路上行驶速度特别的慢,等回到海城镇法庭已是凌晨时分。

  据悉,截至8月底,海原县法院巡回审理的案件中群众参与调解158起,其中,调解结案95起,调解率为60.1%。

  老百姓动嘴,法官跑腿

  “为减少大山里的老百姓因打官司来回奔波的次数和开支,我院先后在七营镇、郑旗乡等乡镇设立了9个固定的巡回审理点,最远的甘城乡巡回审理点距县城有120公里。‘巡回审理便民联系卡’就成为老百姓与法官联系的纽带,卡上载明了各巡回审理点联络法官的联系电话,委托各村干部代为发放,加大巡回审理宣传力度。”副院长田晓荣说。

  “我这辈子没出家门就打了一场官司!”李旺镇杨山村耄耋老人陈某向记者叙说他打官司的经历时说。

  原来,陈老汉有3个儿子,由于三兄弟曾因承包土地发生过纠纷,加之陈老汉年事已高,生活难以自理,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3个儿子之间相互推诿,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村委会曾多次调解,但均未果。陈老汉听村干部说,老百姓有纠纷只要给巡回审理点的法官打个电话,法官就可以在家门口审理案件。今年5月17日,陈老汉试着拨通了李旺人民法庭巡回审理点联系法官的电话。

  法官在电话里详细询问了老人的情况后,当即联系派出所和村委会,组织陈某的3个儿子就地调解。讲法律、讲伦理道德,最终陈老汉与3个儿子达成每人每年赡养老人4个月的协议。

  中卫市市委常委、海原县县委书记王文宇在法院的一期反映巡回审理工作的简报上批示:县法院办案走群众路线,结合山区老百姓“打官司难”的实际,用巡回审理的办法将法庭搬到大山里的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就地办案、现场调解,法官的辛苦换来了老百姓的叫好,实现了审判机关在农村有腿、有眼、有情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海原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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