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威武文明之师增添法制光彩
——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十五年服务部队官兵纪实
2012-06-29 07:11: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孔凡明 魏泽敏 黄 云
  编者按

  6月29日至7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将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十五周年庆典。十五年来,“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在香港变成了生动的现实。作为主权的重要象征,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为保卫香港和平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驻港部队军事法院在法制宣传教育、法律骨干培养、涉军维权服务方面付出了大量努力,为威武文明之师增添了耀眼的法制光彩。本报在香港回归十五年庆典到来之际,推出特别报道,全面展示驻港部队军事法院的工作风貌,敬请关注。

  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和香港驻军十五周年,也是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设立十五周年。十五年来,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法制宣传教育、法律骨干培养、涉军维权服务“三大亮点工作”成绩突出,倍受好评,誉满香江。

            坚持不懈开展法制宣传

  十五年来,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紧抓不放。坚持从讲政治高度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指导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军三五、四五、五五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意见;学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驻军法等法律法规。今年3月上旬,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协调邀请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四个一”送法下基层活动,即讲授一堂法制教育课、播放一部警示教育片、提供一次法律咨询、赠送一套法律书籍,受到了部队官兵的热烈欢迎。

  为解决基层部队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偏少的困难,2000年11月,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首任院长蒲硕棣组织力量,精心编写了《香港驻军法制教育读本》,内容紧贴部队建设和官兵实际,把介绍有关法律知识同讲道理、教方法结合起来。据统计,十五年来,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先后编发法制宣传教育图书资料8类2万多册,编写制作法制宣传教育提纲及多媒体课件120多份,法制教育现场授课279场次,受教育官兵近10万人次。2006年5月,该院被解放军四总部表彰为全军“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十五年来,驻香港部队无论是日常训练和野外驻训、重大实兵演习,还是审批外军飞机舰艇来港、海军护航编队停靠香港、海空巡逻行动、举行阅兵、参与海空难搜救演习等,都坚持事事有法可依,处处依法办事,没有发生一起违反香港法律的案件,威武文明形象受到香港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认同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3%左右。部队进出港车辆10万余台次,人员25万多人次,没有一人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对此,驻香港部队纪检政法委书记储茂华深有感触地说:“驻香港部队十五年如一日,始终军纪严明,秋毫无犯,这与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坚持不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分不开的。”

           尽职尽责培养法律骨干

  部队官兵遇到法律问题怎么办?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培养了一支法律骨干队伍。

  十五年来,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针对基层法律人才少、新换进官兵掌握香港法律少、化解矛盾纠纷人员少的实际,指导部队按照政治思想好、群众威信高、组织纪律严、法律知识熟、协调能力强的标准,建立完善了师旅团营连五级基层法律咨询组织,调整配强了法律骨干,确保法律知识有人答,矛盾纠纷有人解。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每年都要举办1期法律骨干培训班,院领导和审判员亲自备课辅导,有时还邀请国务院港澳办、中央军委法制局、香港大学、香港警务处和深圳市政法部门领导或学者进行授课,目前培训法律骨干2300多人,确保部队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始终有一批骨干做工作。

  2003年4月,在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第二任院长刘仁献的积极建议协调下,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委员会同意设立驻香港部队考区考点,这为更多更好地培养法律骨干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成才平台。目前,已有171人获得了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学历和大专学历,其中有12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据统计,十五年来,各级法律骨干共为官兵及其亲属提供法律咨询1300多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70多件,有效防范了多起违规违纪问题发生。驻香港部队政治部主任张智猛非常自豪地讲:“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培养的法律骨干,能力强、素质好、懂法律,已成为基层部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可或缺的主要力量。”

           尽心尽力维护军人军属权益

  涉军维权服务是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也是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亮点工作。

  驻香港部队陆海空三军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兵员来自全国各地。履行香港防务职责使命的特殊性,决定了官兵的亲属遇到涉法纠纷很难有时间、有精力亲自处理。

  为方便官兵随时反映遇到的涉法问题,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专门开通了涉军维权热线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登记跟踪处理。坚持每年为轮换进港官兵送《涉军维权服务联系卡》,确保遇到法律问题的官兵随时用得上、找得到、说得准。2010年9月16日,该院接到战士小胡的情况反映:其母亲在乘坐公交车时,与一名妇女因拥挤发生争吵,被对方纠集的4人殴打报复,导致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其母亲报案后,由于种种原因肇事者没有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该院及时指派专人打电话、去信函,并向成都军区军事法院提出援助请求。最后在当地涉军维权部门的协调处理下,小胡的母亲得到了14000元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赔偿。小胡及其母亲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并专门写信向军事法院表示感谢。干部全某的妻子,2008年2月因车祸受伤在广西一家医院住院治疗。2010年2月,其妻以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造成其右腿残疾为由,要求医院赔偿30万元,医院以无过错为由拒不赔偿。接到情况反映后,军事法院积极协调广西军地涉军维权部门,经过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医院赔偿全某妻子20万元。十五年来,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共帮助指导官兵及其亲属妥善处理各类涉法纠纷案件320件,挽回经济损失1270余万元,并成功劝阻了13位军属在当地违法信访行为。

  2010年2月17日,由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拟制的《驻香港部队涉军维权工作实施办法》,通过了驻军政法委员会的审议,经驻军党委首长批准,正式印发部队施行,这标志着驻香港部队的涉军维权工作进一步走向了规范化和制度化。在2012年1月召开的驻香港部队纪检政法工作会议上,驻香港部队专门对2个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1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驻香港部队司令员张仕波、政治委员王增钵亲自为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负责涉军维权工作并受到表彰的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魏审判员激动地说:“涉军维权服务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部队稳定,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只有尽心尽力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才能无愧于部队,无愧于官兵,无愧于荣誉。”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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