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意出发 在实处落脚
——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
2013-01-12 10:44: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沈荣 曾鼎新 禹爱民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给媒体的印象一直是有着满腔的民生情怀、敏锐的政治觉悟、独到的法治眼光、务实的工作作风。履职湖南五年,他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全力助推法治湖南建设,在服务“四化两型”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办案质效、增进司法公信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日前,本报记者就如何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今年法院工作采访了他。

  康为民介绍,过去五年对湖南法院而言,既是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的五年,也是收获喜悦、充满感动的五年。全省法院五年来累计审结、执结各类案件135.66万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6.79万件,判处罪犯19.33万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81万人。审结民商事案件86.77万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09万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87亿元。法院队伍社会公众满意度连续五次位居全省政法各家之首,审判质效连续五年整体提升。量刑规范化改革、民事小额速裁、反规避执行、反家庭暴力等多项工作都有明显成效。浏阳市法院等6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杨宗文等3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共有86个先进集体和84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

  康为民说,湖南省委、省政府已确立要在2017年前率先在中部省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围绕这个宏伟目标,全省法院着力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物质保障等六个方面对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奋勇争先,积极推进。

  “执法办案始终是第一要务,湖南法院将认真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积极开展专项审判,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积极引导、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切实抓好涉及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就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康为民表示,湖南法院将坚持从民意出发,在实处落脚,继续加强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争议、社会保障、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审理。强化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快司法网络查询机制建设步伐,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巩固全社会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的整体水平。继续开展联合接访、领导带案下访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妥善解决涉诉信访特别是重信重访问题。进一步健全司法协助网络,拓展司法救助范围。继续强化“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规范案件分流,完善听证机制,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案件办理工作。

  “只有抓好队伍建设才能筑牢公正司法之基。”康为民强调,全省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着力在转变司法作风、狠抓干警综合素质提高上下工夫、见成效。继续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司法廉政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法院队伍。湖南高院将在连续五年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基础上,深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康为民指出,司法改革是提升司法公信的必经之路。只有推进司法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效率的突出问题。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机制,建立健全法官业绩评价机制以及对下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委员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法律的正义,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权益得到保护,安全得到保障,生活幸福美满,这是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司法为民宗旨之所在。今年工作的努力方向是,更加自觉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权益,更加自觉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湖南法院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奋力拼搏,不辱使命。”展望2013,康为民豪情满怀。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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