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优管理 提升审判质效
——访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
2013-03-11 10:09: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凤伟 段春山
  近日,就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这个话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

  张述元说,黑龙江法院坚持从严从优管理,着力抓好审判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自2010年起连续三年开展了不同要求的司法管理年活动,形成一套重质量、讲效果、严有要求、抓有章法、推有动力的管理机制,构建了以“管人、管事、管案”为核心的审判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在全省实施了六项司法管理制度,遵循司法规律,发扬大庆油田“三老四严”作风,创建了以“严密的管理制度、严格的排序通报、严明的考核奖惩、严细的思想工作”为原则的“四严”司法管理模式。

  二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全省法院实施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分层监督。重点解决目标考评数量化和质量归因模糊化的矛盾、管理制度刚性化和管理人性化要求的矛盾,解决评估不准、考评不简、规避管理等问题,推行“全口径评估、十二率考核”制度,对案件质效进行全面监测,简约考评,节点监管,严格问责,及时发现纠正审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学有力提升办案质量。

  三是落实激励奖惩措施。实行审判质效全员考评排序,把考评结果与评先选优、干部使用挂钩,作为入围硬杠,约束、激励和引导干警公正司法,增强广大干警提升办案质效的责任感、紧迫感,同时又使广大干警乐于参与、接受管理。

  张述元告诉记者,加强审判管理,促进了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去年全省法院上诉率、申诉和申请再审率、发改率分别比2007年降低了1.5、5.2和3.1个百分点,涉诉信访量年均下降15%。哈尔滨中院从严管理的经验,受到中央政法委的表彰。今后,黑龙江法院将更加注重审判管理工作,以提升审判质量为中心,大力加强“八项司法建设”,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创新方法,把审判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更新的水平。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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