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墙补洞非法集资百余万 获刑12年罚5万
2013-05-07 16:42: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刘幸昀
  5月7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被告人丁某集资诈骗案,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说起被告人丁某,真是又可恨又可怜。他好意帮朋友担保借款,朋友却借款后潜逃,丢下巨额债务给他。但丁某没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反而设下高息借款、借钱养息的骗局引诱他人上钩。

  刚开始丁某借款数额不大,向乙借钱支付甲利息的做法让他不用花费一分一毫,便能在短期内赚到可观的一笔,丁某便一发不可收拾。随后,他便以在外承包工程、做油生意、放码为由向被害人田某、刘某等20人借款。为得到被害人们的信任,他前期总是准时兑现高额利息。例如他向被害人付某借款共30000元,支付利息就高达31500元;又如他向被害人刘某借款共60000元,支付利息59000元。如此拆墙补洞的行为,让丁某的欠账如雪球般越滚越大。在此期间,被告人丁某也被查出患有癌症。为了利息和治病,丁某更是豁出去,一度将利息涨至7分月息,2012年10月底巨额的利息终于让丁某无法应付,丁某携款潜逃。2013年1月底,被告人丁某被抓捕归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至2012年10月期间,被告人丁某共骗取被害人田某、刘某等20人信任,共骗得人民币1385000元,除支付被害人利息共计496200元外,余款全被被告人丁某个人占有。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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