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公开选调审判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30 14:40:36
 

       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从事审判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年来在省级以上法学期刊上发表理论文章,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特别优秀情况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7、身体健康,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1份和二寸免冠照片4张),到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政治处(506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及相关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须为原件,另提供一套复印件。不能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印章)。
       2、网上报名:将填写好的《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同于现场报名)的扫描图片,发送至选调工作指定邮箱(bhfyzzc@163.com)。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通知要求,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两天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以备复审,不能按期如实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反馈。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15日。
       咨询电话:0515-84196097、84196010;
       传    真:0515-84196001;
       监督电话:0515-84196011。
       四、其他事项
       1、《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共江苏省滨海县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bhzzb.gov.cn/)、江苏省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hrc.gov.cn/)或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ycbhfy.chinacourt.org/)下载;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信息也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开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浏览。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人数不足或确无合适人选,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为止。
       4、本选调公告由中共江苏省滨海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江苏省滨海县委组织部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