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入选“百强报刊”
周强批示要求发扬成绩不断创新越办越好
2013-08-01 07:45: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吕坤良
  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实施精品报刊建设工程而开展的“百强报刊”推荐活动中,《人民法院报》和《人民司法》杂志入选“百强报刊”名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日前作出批示,要求发扬成绩,不断创新,越办越好。

  “百强报刊”推荐活动是实施报刊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建设精品报刊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作用是通过动态评估推荐,重点推出一批内容原创能力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名报名刊,形成时政、学术、行业专业、大众服务等门类品牌报刊方阵,充分发挥其在舆论传播、公共服务和学术创新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据了解,经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中央报刊主管单位认真组织评估推荐,此次推荐活动共上报609种报刊参评,其中报纸196种、社科期刊254种、科技期刊159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此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参照报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有关原则及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评审标准及工作流程,组织专家进行了严格评审,产生“百强报刊”推荐名单,并于6月14日至20日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原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最终确定了99种报纸、100种社科期刊、100种科技期刊的“百强报刊”名单。

  《人民法院报》和《人民司法》杂志入选“百强报刊”名单,充分说明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机关刊的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经过20余年的发展,《人民法院报》已经成长为一份导向准确、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法制类权威报纸。《人民司法》杂志创刊50多年来,深入探讨司法实践所面对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在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均享有很高声誉。人民法院报社将以报纸和杂志双双入选“百强报刊”为契机,认真贯彻周强院长在人民法院报社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批示精神,树立精品意识,注重内涵发展,不断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和竞争力,更加充分发挥法制类报刊的品牌引领示范作用和司法舆论宣传主阵地作用,促进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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