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能不能转让?
2014-01-24 14:08: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谢威利
  问:我春节期间打算去新加坡游玩,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了,但是现在发现春节期间有急事要处理,想把这个旅游的合同转让给我一个朋友,不知道可不可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因此,旅行社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是不能拒绝您的请求的,但是如果因此产生额外的费用,比如机票改签等费用,需要有您和您的朋友承担。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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