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被盗 教授诉运营商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
2014-03-04 14:25:52
     中国法院网讯 (弓正)  周教授系国内某大学下属的一研究院院长,2013年,周教授以自己名字开通的博客被他人盗用,并将别人的论文以周教授的名义盗贴在该博客中。周教授起诉博客运营商要求协助查找侵权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周教授诉称,其于2006年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博客,2012年3月以后因工作原因暂停更新博客内容。不料在2013年4月,周教授发现其博客被他人修改了登陆密码,并且侵权人还将学术界他人的优秀论文以周教授的名义贴在该博客中。周教授注册新博客并发表声明称原博客被盗,盗贴他人的论文并非其本人所为,后周教授将被盗博客密码找回并在该博客上再次发表前述声明。但同年6月,周教授的博客再次被盗。

  通过公安机关协查,在博客被盗期间以周教授名义共计盗贴他人论文33篇,IP地址显示盗贴行为主要发生在广东省揭阳市。周教授称,其从未去过揭阳市,也未与揭阳市有过任何联系,但陆续有人在网上或通过其他媒体揭发和谴责周教授剽窃他人学术研究成果并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给其名誉造成极大侵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孙剑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