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泪水洗涤心灵
2014-04-18 15:00: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冯伟健
  4月15日,我参与了一起抢劫、抢夺案的庭审押解和值庭工作。这起刑事案件的六名被告人均为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他们被检察院指控合伙抢劫、抢夺。虽然涉案财物的总额不高,但他们也将要面临刑事的处罚。

  庭审结束后并没有当庭宣判,这些未成年人也没有立即被押解离开。审判长批准他们的家长与他们谈话,进行帮教。在帮教过程中,家长们向他们的孩子诉说着担忧、谅解、鼓励、寄望的话语,说到动情处热泪盈眶;未成年被告人被家人的亲情感化,自觉愧对家人的期待,也都留下悔恨的泪水。

  未成年被告人后来向审判长表示,会深刻反思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勇于承担责任,积极改造,以期早日和家人团聚。看到这些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人虽泪流涟涟,但心中有爱、真情流露,在场的其他人无不动容。

  担任法警工作已有一段时间,见过的未成年被告人也不在少数。但像昨天那样,六名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十数人均泪洒当场,却是第一次见到,这深深触动了我的心。法律是公正的,也是无情的。这些未成年人不管是因年幼无知还是冲动叛逆,但只要是触犯法律,都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无法逃避的。

  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有改过自新的愿望。好在法官有心,法庭有爱,审判员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去对待这些失足少年,让他们感受到法庭的爱护和家人的关心,让爱祛除他们内心的恶念,促使他们真心悔过,才能从根本上挽救这些失足少年。

  每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都是一出人生悲剧,但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无数个幸福家庭才能构成一个稳定的社会。这起案件中的六名失足少年因对爱的感受对家的渴望,心中的坚冰终化成了泪水。愿这些热泪洗涤他们年轻的心灵,让他们的心灵不再蒙尘,恢复澄净;也愿他们的未来如雨后的天空,能重现彩虹。

  作者单位: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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