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法院严把“四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2014-04-29 14:55: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发挥裁判文书上网对“阳光司法”的助推作用,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人民法院严把“四关”,深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严把“质量关”。该院根据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印发了《清原县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并以此为契机提升裁判文书质量。规定了应当在互联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范围,向干警统一讲解裁判文书格式、内容,用“晒裁判文书”倒逼法官们提高重视裁判文书质量的意识。

  抓好“培训关”。针对部分审判人员对此项工作还不熟悉,且案件事务繁忙的现实情况,该院制定了相应的业务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法官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掌握其适用的范围,确保裁判文书正确适用法律,加强裁判文书写作中词义辨析、遣词造句、准确使用标点符号等文字基本功的学习,确保裁判文书制作的高质量、高标准。同时集中对实际操作的书记员进行重点培训,讲解文书的编写技巧和上网的技术流程,确保书记员能够尽快熟悉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严格“责任关”。该院严格配合上级法院落实到位裁判文书上网月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上网的通报整改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每月通报文书上网数量、质量、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对不按时将裁判文书提交上网等行为严肃处理,并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落实。

  落实“监控关”。由审监庭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定期收集群众以及广大网民对裁判文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汇总,及时回复网民的疑问,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各业务庭室,促进审判质效提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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