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公开选调侦查人员公告
2014-05-12 16:18:15
 

    为进一步加强侦查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相关规定和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国公安、法院和检察系统公开选调侦查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衢州,位于浙江省西部,是浙江省辖地级市,地处浙、闽、赣、皖四省交界处,交通便利,素有“四省通衢、五路总头”之称。柯城,是衢州市主城区,也是南宗孔庙所在地,素有东南阙里之称,地域面积约609平方公里,人口45.63万。受南孔儒家文化熏陶,柯城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 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荣誉。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检察业务工作相关,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B类职业资格证书;
    (三)男性,1979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在侦查、刑事审判、公诉、侦查监督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不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6月25日止。
    (二)报名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衢州市双港路406号,邮编324000),联系电话:0570-3135260、3135205,传真:0570-3135255,邮箱:qzkcjiancha@163.com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和下列资料: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单位证明、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及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关受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的原件及复印件。
因各种原因不能现场报名的人员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时间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单据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在考试前核对报名材料原件。
    (四)资格审查
    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在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以案例分析和岗位职业技能需求、综合知识等为内容。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转任、入编手续。

 

附件:1、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选调侦查人员报名表
      2、单位证明(样本)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