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积极推动裁判文书上网
2014-05-20 08:18:23
     中国法院网讯 (郭春雨 王博)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强力推动全省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自今年年初以来,吉林省各级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000余件。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今年年初以来,吉林高院加强对下指导,采取三项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全省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一是明确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管理部门。由省高院办公室作为文书上网管理部门并负责统一对下指导。二是明确时间进度。省高院和各中级法院自2014年1月1日后全部开展文书上网工作,各基层法院量力而行,逐步推进,三年内实现全省三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三是组织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制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解结案;其他不宜在互联网上公布的四种情形外,生效的裁判文书都应当公开。要求各承办法官在对裁判文书进行规定的技术处理后,提交本院文书上网管理部门进行统一上传。裁判文书应于生效后7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今年年初以来,长春市、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开通了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导航指引,按照诉前、立案、审理、执行、诉后五大环节,全程提供网上诉讼服务,实现了在线立案预约和信访预约,将司法审判、执行工作始终置于阳光下运行,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