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大系列传销案二审宣判 95人获刑
2014-06-06 18:45:3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陈静
  中新网上海6月6日电 上海有史以来涉案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系列传销案——家帝豪系列传销案,6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4个审判法庭同时进行二审宣判。

  法院最终判决家帝豪公司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罚金2000万元人民币;在家帝豪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市场部经理、财务总监、结算部主管等职务的曹建华、杨文斌、项萍等11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1000万元至5000元不等。其余84名代理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0万元至免予刑事处罚不等。

  备受关注的家帝豪系列传销案,被称为上海有史以来涉案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系列传销案。自2007年至今,家帝豪公司传销组织遍布中国31个省、市,代理商超6万人,收取服务费计12亿余元。

  据悉,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上海市黄浦、虹口、宝山、闸北4家法院一审宣判案件55起。其中,被告单位为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95名被告人中,有11人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其余84人系在家帝豪公司组织、领导的传销犯罪活动中发展人数达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代理商。一审判决后,家帝豪公司以及曹建华等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当日,此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4个审判法庭同时进行二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原判对家帝豪公司以及各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上海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5月,被告人曹建华及其子曹奇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家帝美容保健用品有限公司,曹建华任法定代表人,2010年6月更名为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从2007年起,家帝公司以电子商务购物平台推销商品为名,建立了省级、市级和E店服务商团队,要求参加者购买5000元或者1万元的产品套餐后获得加盟资格。各级服务商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以下线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2009年,工商部门曾认定该公司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从2010年起,家帝豪公司以“消费养老”、“赠送期权”等吸引他人加盟,建立多级代理商团队。自2012年起,家帝豪公司又以发展“联盟商家(联盟商户)”为名让代理商继续吸引他人加盟。

  上海二中院认为,家帝豪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包括曹建华在内的上诉人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各代理商上诉人参与组织、领导传销人员达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者,其行为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判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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