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院长阎庆文对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作出指示
推进裁判文书上网 打造阳光司法
2014-06-25 14:00: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秦越
  6月23日下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专门听取了陕西高院审管办关于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全省法院更新理念,树立信心,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顺利开展,打造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陕西高院审管办主任葛迪首先汇报了全省裁判文书上网的工作现状,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陕西省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在听取汇报后,阎庆文对审管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是最高法院“三大公开”工作之一,周强院长对陕西省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给予了表扬并寄予厚望。从目前情况看,全省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如何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阎庆文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坚持标准。裁判文书上网一定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允许擅自扩大不上网文书的范围,应上网的裁判文书必须一律上网;二是要确保质量。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对审判工作形成的倒逼机制下,各级法院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法官业务能力,提高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的质量;三是要加强监督。完善不上网裁判文书的审批监督程序,严格对上网裁判文书的数据统计口径,对应上网而未上网案件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强化管理。各级法院的一把手要对本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负总责,主管副院长具体负责,审判管理部门承办落实。陕西高院审管办要逐月对全省三级法院文书上网工作进行通报排名。信息办要尽快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所需的自动纠错、技术处理等各种软件,为裁判文书上网提供技术支持。

  陕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平利参加了汇报会。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