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群众路线 全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纪实
2014-07-04 17:02: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年来,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群众路线为工作统领,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原则,全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建立健全各项司法为民工作机制,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与服务。2011年至2013年,共受理民事案件2792件,审结2790件,结案率达99.93%。其中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2381件,调撤率达85.34﹪,从未激化过矛盾,从未引发过信访,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哈拉海法庭先后被吉林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治工作先进集体”、“普法工作先进集体”。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人民法庭功能,打造便民服务阵地

  人民法庭地处农村辖区,具有便利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有利条件。哈拉海法庭针对农村法庭受理案件多、标的额小、利于就近就便解决的特点,积极完善自身功能,在开展好辖区一审民事案件的立案、审判工作以外,经院执行局授权,还积极开展和参与开展了自审案件的执行工作。具体操作中,我们坚持立案考虑审判、审判考虑执行的一盘棋理念,注重机制建设,加强了立、审、执工作的衔接,不仅全面提高了案件质量,而且极大地方便了辖区群众。辖区发生的每一起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执行都在人民法庭完成,并且50%以上均能够自动履行,切实给当事人带来了便利。

  二、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减轻群众诉累

  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知识匮乏、农务繁忙、经济不宽裕的实际情况,强化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讼负担。注重整理诉讼权利义务以及诉讼中注意的问题,制成了《诉讼指南》读本,免费向当事人发放,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避免诉讼风险。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采取了简易案件及时收案、及时裁决、当庭制作法律文书、当庭送达的做法,及时、简便、快捷地解决纠纷。在四个乡镇分别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真正将法庭开在田间地头、农家院里。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特别是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中经济上有特别困难的农村群众,及时采取缓、减、免诉讼费措施。三年来,哈拉海法庭共发放《诉讼指南》1205本,巡回审判723次,实施司法救助240余件,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减轻了群众诉累。

  三、主动开展司法服务,积极服务“三农”

  立足农安县情,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助推“三农”工作的开展。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针对矛盾纠纷多发的情况,哈拉海法庭把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一般法律问题的解答作为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定期到村屯进行走访,免费向群众发放《法律手册》500余本,及时答疑解惑,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促进农业的发展,针对辖区涉农企业较多的实际,制定了法官包保辖区企业的对接表,通过定期走访,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安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针对春耕生产、夏季农忙、秋季收割等特殊时节群众的司法需求,开展相关的司法服务活动,对于涉农案件,及时立案,尽量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压缩审理期限,在法定期限内提速提质。

  四、突出调解结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法庭受理的案件类型较为固定,当事人之间关系较近、风土人情味浓。对于这些纠纷,调解是最便捷、效果最好的处理方式,既能够有效地节省司法资源,又能最大程度地修复社会关系,减轻群众的心理压力。哈拉海法庭构建了全案、全程、全员调解的新格局。在案件调解范围上,每案必调。在调解过程上,利用立案、送达、交换证据、开庭、宣判、判后答疑、执行、回访等一切机会进行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在调解人员上,全员进行调解,建立了办案人、副庭长、庭长的三级调解法。通过全案、全程、全员调解的工作方法,案件调撤率达85%以上,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

  五、构建司法联动,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不仅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要求以最便捷的方式予以实现。为及时适应群众司法需求上的变化,哈拉海法庭立足案多人少的实际状况,在辖区乡镇综治办、乡镇司法所、农村村委会干部中,聘任了55名调解能力好、工作热情高的司法联动员,在法庭专门设立了司法联动员办公室,建立了司法联动员参与诉讼、协助执行、化解矛盾的三项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司法联动员熟悉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思想动向的优势,形成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几年来,哈拉海法庭通过司法联动员及时受理并成功化解纠纷500余起,较好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六、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哈拉海法庭副庭长翟树全同志,扎根基层服务群众25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被中组部、中宣部评为“最美基层干部”,从中央到地方共获得荣誉三十余项。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哈拉海法庭召开了“典型在身边,我们怎么干”座谈会,总结翟树全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把精神的感召转变成具体的行动。认真学习翟树全“十大调解法”,并运用到办案过程中,提高了调解工作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翟树全学习活动,不仅掀起了学先进、找标杆、比贡献的实践热潮,也在全庭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有效地提升了全庭人员司法为民的工作水平。

  几年来,哈拉海法庭虽然在司法为民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相当大距离,哈拉海法庭会深刻地反省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状况,提供更为有效的司法保障。哈拉海法庭坚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有本院党组坚强领导,上级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十八大精神的引领下,一定能够实现人民满意的目标,实现法庭工作的新突破。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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