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本住房有望明年入立法 配售保障房或不得上市
2014-07-17 15:11:11 | 来源:中国新闻网-法制晚报 | 作者:陈斯
  今后,北京市新配售的保障性住房拟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上市出售。7月16日起至7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门户网站就即将审议的《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记者上午获悉,市人大拟于下周对《条例》进行第一次审议。年内多轮审议之后,有望于明年出台实施。

  已分配入住的既有保障房家庭还按照原规定执行;对于去年北京保障房统一申请之前,已通过审核备案的经适房和限价房轮候家庭,仍然按照原有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这些家庭大约有10万户。

  住房保障改为“一租一售一补”

  7月下旬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条例草案以及市住建委主任杨斌对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方式,条例草案规定,政府提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即“一租一售一补”三种保障方式。

  北京已经实施了公租房、廉租房的并轨,此次变化最大的就是配售型保障房。

  配售型保障房拟封闭管理

  低价的保障房是否会成为牟利的工具?

  这个问题在条例草案中已经有了制度的应对,即配售型保障房实行封闭管理,房屋只能用于自住,不得上市出售,不得出租、出借、赠与、擅自调换或改变房屋用途。确需转让的,政府予以回购或再配售。

  既有家庭按原规定执行

  条例实施后,经适房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但已摇号、分配、入住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规定执行;限价房摇号、分配和后期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即在去年北京保障房统一申请之前,已通过审核备案的经适房和限价房轮候家庭,仍然还是提供经适房或限价房,这些家庭大约有10万户。

  这些家庭如果申请购买封闭运行配售型保障房,将优先予以保障。

  分配将分档排序

  草案取消了申请保障房的收入门槛。市住建委主任杨斌称,草案从维护居民基本住房权利的高度,取消了收入准入标准,规定北京城镇户籍家庭和个人,无房或者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体现了平等保障原则,在全国属于首创。

  “但考虑到保障家庭困难程度,按申请家庭和个人申请时间、收入以及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住房情况等,从低到高、分阶段予以保障。”杨斌说道。

  这意味着,将来保障房分配将按时间、经济状况进行排序,申请时间越久、经济和住房越困难的家庭将优先获得保障。

  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按居住证制度,享有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的非京籍人员,可以申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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