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坚持宽严相济惩治走私犯罪
2014-07-25 09:47: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记者 费文彬 通讯员 黄琼
  本报7月24日防城港电 记者24日上午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防城港市中院采取宽严相济的“双罚制”处罚原则,依法审判了海关总署督办的被告人黄晖等27人走私二手汽车案、被告人方基初等19人走私冻品案等大要案,有力地打击了走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该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防城港市走私犯罪呈现易发和多发的态势,出现了犯罪主体多样化、走私途径隐蔽化的特点,走私对象由以普通货物、物品为主转变为废物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为主,防城港市法院审理走私犯罪的案件数量也逐年攀升。2012年至2013年,仅走私废物案件收案数就上升了66.67%,所占比重增加了8.57%。对此,防城港市中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采取“双罚制”处罚原则,即加大监禁刑的适用,充分发挥监禁刑所特有的惩治、教育和预防功能;加大财产刑的判决和执行,从根本上摧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而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有立功、自首、坦白等情节,没有再犯罪危险的被告人,依法可不判处监禁刑的,依法适用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采取社区矫正等方式教育改造罪犯。

  五年来,防城港市中院共审理走私犯罪案件172件348人,审结172件348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免予刑事处罚6人。近三年,判处罚金执行到位1136.5万余元。

  2013年,防城港市中院负责审理走私犯罪案件的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孙剑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