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触动人心的案件
2014-08-28 10:24: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永坚
  从大学毕业到进入法院队伍已经3个年头了,我自以为自己成熟和理智了。从那个见到离婚当事人哭诉就心里特别难受的毛头小伙,成长为在各种情况下还能保持理性的法官,可是前几天的一起案件却依然带给我很大的触动。

  那天我在办公室扫描卷宗,突然跑进来一位衣衫褴褛的女子,她没说话只是看着我扫描卷宗。我立即停下了手头的工作,问她怎么了。她哽咽着对我说:我男人把我烫伤了、伤口疼的很,我实在受不了了。话音刚落,她就掀起自己的上衣,我连忙撇过脸,让她把衣服放了下来。就在那瞬间我还是看到她撩起的部分皮肤上满是水疱,坐在我对面的实习女生吓的捂住了双眼。我忙起身,招呼她坐了下来,给她倒了一杯水,听她说了起来。

  她说的很乱,有很多重复,甚至说些毫无关联的话语。我感觉可能她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从她的话语中我仅仅了解到她叫李琴,铁边城镇铁边城人,丈夫是徐国,其他的一概说不清楚。为了更好的了解案情,我通过村委会找来了她的父亲。经过她父亲的叙说,我大致了解了她的基本情况:今年28岁,患有精神分裂症,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2007年经法院审理解除了他们的婚姻关系。2008年经人介绍她与徐国按照乡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2009年10月生育一女孩,2014年2月8日李琴被开水烫伤。现在我女儿要求解除与徐国的同居关系并要求徐国承担后续治疗费。

  办理相关的受理手续后,我立即电话传唤了徐国,见面后双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徐国与李琴的父亲争吵了起来。我立即制止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徐国讲起了自己的委屈:上一任妻子因病去世,经人介绍与李琴同居生活在一起,当时对李琴的病情毫不知情,同居生活在一起后才发现李琴生活自理能力很差,连洗衣、做饭都很困难。2014年2月8日李琴在自己张罗做饭的过程中,被锅里的开水烫伤,光给李琴治疗就花费了几千元,现在李琴居然要起诉自己,一定是李琴父亲的教唆。

  考虑到双方的这种情况,我开始征询他们对同居关系析产及子女抚养纠纷的意见。双方均表示同意解除同居关系且徐国同意抚养女儿,但徐国不同意给李琴后续的医疗费,认为是她自己烫伤且已经在同居期间给治疗过,而李琴一方坚持要求徐国给付一定的后续医疗费。调解一时间陷入了僵局,我做起了徐国的工作:李琴与你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一起生活了6年,且为你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李琴身体烫伤,生活自理能力更差,于情于理你都应该给一定的帮助,最终在我的劝说下徐国同意给李琴生活困难补助金5千元、后期治疗烫伤费用5千元,合计金额1万元。

  案件虽然已调解结案,可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一方面对李琴后续治疗及生活的担忧,另一方面我也想到了很多“李琴们”的生活遭遇,他们可能得不到配偶的悉心照料而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或病情加重。我衷心的祝愿婚姻路上的人们既然选择了彼此就珍惜、珍重。

  作者单位: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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