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掇刀:公开审理蒋某、邹某某等22人涉黑案
2014-09-24 15:39:38
图为被告人入场。
     中国法院网讯 (李芳秀)  9月23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在荆门市体育文化中心公开开庭审理蒋某、邹某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蒋某、邹某某等人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该组织自2011年以来,以蒋某、邹某某为领导者,以郭某等人为积极参与者,以徐某等人为一般参与者,在荆门市的东宝和掇刀城区、漳河新区、东宝区牌楼镇、掇刀区麻城镇、沙洋县五里铺镇等地大肆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多人受伤,严重地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收缴该组织气枪1支,弓弩1把,砍刀、弯镰、鱼叉、斧头57把,扣押作案车辆5辆,假车牌9副,对讲机8部。

  庭审过程中,2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2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3名诉讼代理人、22名被告人、14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特约监督员和媒体记者约350人旁听庭审。

  鉴于案件涉案人数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较为复杂、罪名较多,为便于查明本案事实,法庭按照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逐项进行调查。法庭首先就起诉书指控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责任编辑:杨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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