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四个严格”严把国庆期间作风纪律关
2014-09-30 15:22: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陈云)  近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把国庆期间作风纪律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内容,认真落实重庆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要求,做到“四个严格”,切实抓好国庆期间作风纪律工作。

  严格教育。该院利用OA办公系统在国庆前夕发布廉政提醒通知,要求全院干警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自觉遵守 “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有关廉政规定。该院还在国庆前召开了廉政教育会议,在会上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让干警在节前绷紧廉政这根弦。

  严格监督。该院发挥内、外监督渠道的功能,向外公布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电话,采取明察暗访、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防范和处理国庆期间干警在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做好国庆期间干警操办宴席的备案督查工作,严格杜绝大操大办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值班纪律的监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值班人员是否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是否在岗随时进行抽查。

  严格责任。该院要求领导干部在国庆期间要模范遵守作风纪律各项规定,发挥作风纪律建设的表率和标杆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国庆期间发现的作风纪律问题,情节轻微的,通过提醒、戒勉谈话等方式敦促其改正。作风纪律问题影响恶劣或严重影响法院形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严格落实。该院要求干警自觉落实《财务管理办法》、《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严禁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严格国庆前后请销假等制度的贯彻落实,严禁擅离岗位。要求干警在国庆期间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娱乐圈和社交圈,不得有打牌赌博、收受礼金等行为,严守纪律规范和司法廉洁底线。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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