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就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
2014-10-22 07:31: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罗书臻
 

    为了保障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保险法,统一裁判尺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就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进行解释。

    为进一步完善该司法解释,使其更加符合立法原意,更好地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全文(全文见最高人民法院官网www.court.gov.cn和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具体的修改意见反馈可采取书面寄送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并请在提出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第二合议庭,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renmin312@163.com,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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