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石留印 抓铁有痕
——人民法院八年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回顾
2014-10-30 14:36: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记者 张先明
  编者按:规范司法行为,对于确保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200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向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8年来,各级法院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努力规范司法行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以2013年为例,全国法院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1294.7万件,比2006年增长51.33%,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1.34个百分点,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1.3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21.95个百分点。人民法院报10月30日推出专版,以图文并茂组合报道的形式,全面回顾人民法院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扎实工作,敬请关注。

  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有效保障规范司法

  8年来,为了加强队伍建设,人民法院切实强化思想政治、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和司法廉洁工作,不断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修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引导广大法官坚守法治精神不动摇,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定力。

  在司法作风建设方面,全国法院集中开展了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制定《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引导干警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慎微慎独。

  在司法能力建设方面,人民法院完善法官招录和遴选机制,开展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在司法廉洁建设方面,人民法院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8次向全国法院通报49起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公布对6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院长进行党风廉政问责情况。今年1月至9月,各级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42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4人。

  接受监督——

  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8年来,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其他各方面监督,积极以监督促规范。

  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方面,人民法院健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完善归口管理、统一交办、分级负责、跟踪督办、沟通反馈工作机制。200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765件。

  为了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其他各方面监督,人民法院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规范司法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执法办案——

  规范审判权执行权 深入推进公正司法

  8年来,为了切实规范审判权、执行权的行使,人民法院紧抓立案信访,自由裁量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防范冤假错案,执行,诉讼服务等六方面的工作,不断促进公正司法。

  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人民法院将更多案件交由基层法院审理,方便当事人就近诉讼。禁止违法增设受理条件,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规范国家赔偿案件立案程序,充分保障赔偿请求人依法行使国家赔偿请求权。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涉诉信访难问题,积极实行“诉访分离”,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推行网上申诉,实现“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答复”。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与全国3435个法院的互联互通,截至9月中旬,通过该系统接谈1070件次。

  针对一些案件中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不规范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刑罚统一适用。完善死刑案件一审、二审和复核制度,2007年开始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规范涉及医疗损害、劳动争议、不正当竞争、政府信息公开等案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严格证明标准。

  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建立减刑、假释公开审理制度,严格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适用条件。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有关规定,提出“五个一律”要求,强化网上公示、开庭审理、社会监督、严肃法纪等措施。

  为了健全防止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各级法院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制度。对错案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依法纠正“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等一批冤假错案。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与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共同防范冤假错案。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全国法院组织开展了清理委托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推行财产申报调查、限制高消费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进与各金融机构和协助执行部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构筑多层次惩戒机制。

  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诉讼不方便、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全国法院推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因地制宜推广巡回办案、车载法庭、网上查询、视频开庭等做法,为偏远地区群众消除诉讼障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06年以来各级法院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3.06亿元。

  审判管理——

  加强审判管理指导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8年来,为了加强审判管理和指导,人民法院加强审判流程和审判质量管理,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和工作指导,不断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在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方面,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了涵盖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环节的诉讼流程。最高人民法院全力推行网上办案,要求全部案件材料在网上流转审批、电子档案同步形成、诉讼过程全程留痕。全国法院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不决刑事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建立了定期通报和督办机制。

  为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改进考评方式,激励、引导和监督各级法院提升审判质量。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与总结审判经验、加强绩效考核有机统一,努力构建符合审判工作实际的长效机制。加强专项评查工作,在全国法院组织开展裁判文书和庭审“两评查”。

  为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内部监督,人民法院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保障审判委员会切实发挥最高审判组织的作用。完善合议制度,保障合议庭成员平等参与案件审理、评议和裁判。规范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明确上级法院监督指导的范围与程序,保障各级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针对基层法院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00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司法解释163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1件。规范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办理,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法院对港澳台联络工作机制。

  司法公开——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 切实保障阳光司法

  8年来,人民法院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

  在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工作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推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截至2014年9月底,各级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庭审8.2万次。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建设,开通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建成“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

  在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方面,今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和东中部14个省区市法院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已经上网公布。截至目前,各级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308万件。各级法院通过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倒逼法官提高文书质量和司法水平。

  在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人民法院建设了全国统一的执行指挥体系,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形成强大的信用惩戒威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去年以来,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近50万名,限制乘坐飞机、软卧等34万余人次,2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了义务。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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