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祥在2014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指出
人民法院要为国企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2014-11-16 09:29: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李强
  11月1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举办的2014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在京举行,论坛主题为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出席会议并致辞。

  刘贵祥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四中全会又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以看出,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国是两个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重大的主题。这次论坛的主题是依法治国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保护,正是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的主要精神结合在一起研究一些问题,非常有意义,也非常有价值。

  刘贵祥指出,人民法院要为国企改革坚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供司法保障。在推出一个改革方案的时候,企业并购也好、企业重组也好,除了进行经济学论证之外,也建议进行法律方面的论证,公开透明,依法推进。

  针对司法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公司担保制度效力问题、公司资本制度与执法信息共享的问题,刘贵祥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此次论坛由人民大学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主持,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全国人大法工委咨询员魏耀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林嘉等出席论坛并致辞。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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