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
——安徽法院“庭审亲历”提升司法公信力纪实
2014-12-21 08:26: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李忠好 周瑞平
  2014年4月开始,一场前所未有的“庭审亲历”活动在安徽法院全面推开,院长们穿上法袍执槌审案,所有审委会委员走进法庭,倾听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全面了解案情,用行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

  截至12月10日,全省法院“庭审亲历”重大、疑难、复杂或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7798件,审委会委员直接参加合议庭审案7189件,有24650人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参与旁听,既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又促进审判质效整体提高,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走进法庭 倾听当事人诉辩

  如何才能改变审委会长期以来不听庭审,看报告、听汇报的“会审”方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经过调研后提出,审委会委员要走进法庭,倾听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听取证人证言,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为公正裁判案件奠定基础,从而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

  今年3月,安徽高院出台了《全省法院开展“庭审亲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自第二季度开始,全省各级法院的审委会委员每月至少集体现场旁听一件拟报审委会讨论案件庭审情况,或者由审委会委员直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全年总计不少于10件。其中,年案件受理数5000件以上的法院,应不少于15件。“庭审亲历”的案件包括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辖区内具有统一裁判标准、指导同类案件审判意义的案件和其他拟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

  “我们希望全省法院通过‘庭审亲历’活动,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健全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庭审及直接参加合议庭参与案件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审委会审理案件的职能,发挥其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张坚说。

  作为这项活动的倡导者,大法官张坚身体力行,频频出现在安徽高院的庭审现场,旁听案件审理,检验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水平。他还深入到基层法院旁听庭审,推进“庭审亲历”活动。

  8月27日,安徽高院审监二庭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张坚率6位院领导、民事执行审判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30位省人大代表一起旁听这起案件的审理。

  审委会委员们通过现场旁听,直面双方诉辩,对这起法律关系交织复杂,历经一审、二审、再审,长达5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了直观、清晰的认识,为公正裁判奠定了基础。

  到12月初,安徽高院共组织审委会委员集体旁听庭审6次,审委会委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71件,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决起到了重要作用。

  角色回归 院领导审案制度化

  “庭审亲历”活动开展以来,全省16个市的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424件,全省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709件。院长从办公桌走上审判席,实现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成为“庭审亲历”活动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也是安徽法院去行政化改革的新气象。

  今年4月,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出台《关于院长、副院长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和旁听庭审的若干规定》,要求全市法院院长、副院长直接审理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院长全年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数不少于2件,副院长不少于4件。同时要求院长全年旁听案件不少于5件,副院长不少于20件。

  这项制度实施以来,黄山中院的院长、副院长参审案件19件,全市法院领导亲历庭审达314次。

  黄山中院院长张武先后两次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一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我们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办案已经是常态化。”滁州市南谯区法院院长杨芳告诉记者。今年,该院3名院长、副院长开庭审案35件,全院24名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全部办案,平均每人已经结案150件。去年,南谯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位居滁州市法院第一、全省法院第四。

  “院长、副院长审理的都是疑难、复杂的案件,更容易与当事人建立互信,有他们参与的案件裁判结果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矛盾化解起来更为容易。同时为全院法官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该院一位青年法官对院长办案褒扬有加。

  规范有序 整体提升案件质量

  6月17日,寿县法院院长毛方余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盗窃一案。寿县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寿县法院9位审委会委员到庭旁听。

  

  案件报请审委会讨论时,亲历庭审过程的多数委员认为:侦查机关对发案现场的勘察、勘验结果不能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这起盗窃行为;公诉人庭审中所举证据及上述指控逻辑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尚不能满足刑事案件认定犯罪事实的标准和要求。鉴于此,审委会决定对该起指控事实不予认定。案件宣判后,公诉人、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省高院审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审委会委员带头审大案、办难案,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案件存在的问题,解决审判中的难题,推动审判质效提升。而审委会委员到法庭,直接聆听当事人双方的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情况,对案件事实有了全面、客观的了解和把握,保障了审委会裁判案件的客观公正性。在审委会讨论案件时,委员也不会因不了解事实而进行发问,提高了审委会的工作效率。

  “庭审亲历”活动,把法官组织庭审的过程置于院领导、审委会委员以及社会公众的视线之下,倒逼法官更加注重庭审的质量。而许多案件由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通过“示范庭”的模式,树立了庭审先进标杆,为年轻法官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许多法院通过发放庭审评查表、情况反馈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亲历庭审的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律师等的旁听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通报,指导业务部门及法官改进不足,提升庭审水平,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整体提升。

  公开透明 促进审判权阳光运行

  安徽法院在“庭审亲历”活动开展过程中,注重与“法院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刑事百案观摩”、“庭审评查”等活动有机结合,满足民众的司法需求,促进审判公开的深入推进,推动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全省法院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检察官、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庭审;通过网络庭审直播向社会公众公开庭审过程。合肥中院将“庭审亲历”活动与“以案说法”相结合,经过普法办联系协调,将普法活动搬到庭审现场,有力地推动了“庭审亲历”活动向纵深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评价说,全省法院“庭审亲历”活动声势浩大,成效显著,是探索解决审委会“判、审分离”的有效渠道,彰显了安徽法院审委会工作机制改革、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的有力举措,同时成为展示法院精神风貌、司法技能的平台,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窗口,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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