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法院:女子法庭进瑶村
2015-01-19 16:18:32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陆俊书 祝艳梅)  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栗木法庭的法官驱车60多公里来到该县龙虎乡狮子村,开庭审理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现年74岁的村民林元松与72岁的村民林元坤是同胞兄弟,均为五保户并长期共同生活,为了照顾好这两位五保老人,该村委会动员其侄子林国庆抚养两位老人,并于2007年元月3日签订了《供养五保户合同书》,并如约履行义务。2014年7月21日,林元坤突然死亡,在处理其后事时,村委会干部及主事人动用了林元坤生前的存款5000元,余款72154元以林元松的名字存在银行。

  2015年1月4日,林国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状,要求林元松及扶养人王建芬将存款72154元分割。

  主办法官进村入户走访干部群众,征求双方当事人及干部群众对本案的处理意见后,组织当事人双方多次调解未果,法官决定在原、被告所在村开庭审理本案,经过法官以案释法,反复做当事人双方思想工作,着重解决五保户的抚养问题,加上村委干部积极配合调解,最终原告当庭撤诉,当事人均在撤诉书上签名,双方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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