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重点改革成效 推介试点法院经验
辽宁高院亮出司法改革“成绩单”
2015-01-25 08:53: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王伟宁 李丹丹 兴成鹏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推进情况,重点介绍审判权运行机制、涉诉信访、省高院审委会制度、司法公开、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轻刑快办”和“刑事速裁”改革试点等重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推介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民市人民法院、大连市开发区法院3家试点法院改革经验。

  据了解,为探索辽宁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路径,辽宁高院将葫芦岛中院列为省级首批试点单位,全程跟进改革试验探索,其成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辽宁省委肯定,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辽宁高院启动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构建符合司法改革要求的审委会制度,2014年审委会研究案件数量下降三分之一。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现诉访分离,畅通信访出口。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全面公布裁判文书。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在4个城市35个基层法院进行试点。开展“轻刑快办”和“刑事速裁”改革试点,确定5个地区基层法院试点“轻刑快办”机制改革,6个基层法院为“刑事速裁”试点法院。

  据悉,辽宁高院将2015年确定为“司法改革年”,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不断深化、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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