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店内虫草取出变卖 同仁堂店长获刑十年
2015-02-12 09:14: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记者 刘晓燕 通讯员 文海宣
  总价400万余元的冬虫夏草,在半年多的时间内被药店店长私自带出店面低价销售折现。记者2月11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同仁堂一店长李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李某原系北京同仁堂健康医药有限公司玉泉路超市发店店长,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间,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有客户要货为由从公司调取冬虫夏草,再以销售为由让超市发店开具出门条,私自将药店内的冬虫夏草取出变卖,并将所得钱款据为己有。上述冬虫夏草共计73瓶,每瓶销售价格5万余元到7万余元不等,价值共计407万余元。后因同仁堂公司督导盘查店铺经营情况,发现有大额款项未收回、账目不符等,李某私卖冬虫夏草一事方事发。2014年7月3日,民警在药店内将李某抓获,次日起获李某用于存放赃款的银行卡2张,涉案赃款19万余元已冻结。

  庭审中,李某对于指控事实供认不讳。问及犯罪动机,李某表示因为觉得这样来钱快,虽然知道早晚会被发现,但是想着混一天是一天。涉案冬虫夏草折价变卖了大概200万余元,已经都被她拿来旅游、买东西等挥霍了,她没有能力退赔公司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产共计407万余元,属于职务侵占行为;考虑到李某认罪态度较好,但涉案财物大部分未退赔,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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