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胜:刹住过度包装还要靠法律
2015-03-07 14:50: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六版 | 作者:刘晓燕
  在这次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浙江总商会会长陈志胜呼吁过度包装问题亟待解决。

  近些年来,某些产品包装的攀比和浪费现象日趋严重。国内一家报社所做的调查显示,在受访的4306人中,97.5%的受访者认为当前我国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严重,其中76%的人认为非常严重。

  陈志胜认为,适当的包装是必要的,包装美观大方一点,有利于商品销售。但是,过度包装走向另一个极端,夸大包装的功能,误导消费观念,损害了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已然成为社会的公害。过度包装,既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增加成本,又助长奢侈浪费,毒化社会风气,与中华民族崇尚朴实、节俭的传统美德格格不入。

  在陈志胜看来,要刹住过度包装之风,还是要靠法律。抑制过度包装和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的责任主体应是生产者。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虽然要求污染者承担污染物防治责任,但条文不够明确、细化,缺乏普遍的刚性约束,导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不能有效落实。

  陈志胜呼吁,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尽快制定和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装标准;明确把过度包装列为商业欺诈行为;在产业政策的设计上,要体现出“反对过度包装”的导向;从税收政策和产业准入政策上,鼓励一般商品的“无包装”和高档消费品的“简单包装”,强调包装要无害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并可循环或再生利用。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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