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巡回法庭是面神奇的镜子
2015-03-18 18:27: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勾特/漫画
 

那些律师死磕法官、记者智战法警、信访者大闹法院的事儿,会成为法律江湖上古老的记忆吗?

开在深圳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一面怎样神奇的镜子?它的开张,如何化解矛盾和纠纷于无形?会给深圳乃至整个司法制度带来怎样神奇的效应?

镜头回放一

“死磕律师”给法官送红薯

“死磕派律师”还在走行为艺术,给法官送红薯吗?还在走舆论路线,庭审时直接发微博吗?还在走闹庭路线,把揭露法官的审判违规行为作为辩护的主要内容吗?

法官还在粗暴打断律师辩护,将律师驱逐出法庭,甚至将律师铐在篮球架上曝晒吗?

律师和法官彼此间还在继续互相猜忌、隔阂、抵触、博弈吗?

在法律的江湖上,律师和法官这对“夙敌”,虽然哭着喊着要成立武林同盟,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但该怎么做却茫然。

沟通之镜:化“死磕派律师”于无形

法官在审判时,也会说“发表我个人的看法”;一个合同纠纷案审了一天,法官给予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发言机会,既没有打断,也没有不耐烦;主审法官对案件关键点抓得非常准,提问非常细致,一点也没有以官压人、以势压人的感觉……

这就是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第一次开庭的真实情况。

作为最高法的派出法庭,第一巡回法庭正是要用榜样的力量告诉各地法院:法官和律师,其实可以这样相处。

沟通,就是第一巡回法庭踏出的第一步。

如果您走进第一巡回法庭,就会发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巡回法庭内的律师休息室,像一个可以开圆桌会议的小房间,一张圆桌、几把椅子,展示出沟通的意向;办公区设有律师多媒体阅卷室,尽最大限度给律师提供工作便利。

“开前门,堵后门”,这是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给出的法官和律师关系新定义——法庭不仅会定期和律师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审判上出现的共同性问题,还会给律师就具体案件和法官进行沟通的机会。

甚至,律师可以约见法官进行交流,或要求法官对某个案件进行判后答疑——“这种会谈并不是给法官和律师提供私下勾兑的机会。相反,会谈是要在法定时间、地点、法庭程序下进行。律师和法官有专门的会谈室,会谈的全程有录音录像,还有书记员在场。也就是说,整个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法官和律师其实都明白,“死磕”终是两败俱伤,牺牲品就是目前稀缺的司法权威。

怎样用一种开明、开放的方式,建立起新型、正当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第一巡回法庭的沟通之镜,或将照出正在走出的道路。

今后,律师死磕法官的故事,会成为江湖上古老的传说吗?

镜头回放二

记者不练神功 难进法庭门

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有求必应屋”里,放着一面厄里斯魔镜,可以照出人心中的欲望。面对魔镜,一名跑法院记者的愿望,真的就只是能在旁听席上有一个座位。

“记者需要旁听证”,在外地某重大庭审无法得以进入法庭的记者们,曾在法庭外自拉横幅进行“自救”。

就在日常的庭审中,记者进入法庭也不容易:记者来得早,抢到座位,最后被法警赶起来——要让给家属坐;记者来晚了,被告知——没座位了;想站在门口听,法官或法警说——探头探脑的那个,你干扰开庭了!

虽然法律规定法庭上不得录音录像,但能否用纸笔记录仍是模糊地带。到法庭采访,记者还得和自己的记忆力大比拼——几个小时的庭审全靠脑袋记,硬生生训练出一个法院版的最强大脑!

公开之镜:公开和公正之间,并不只是博弈

当我得知第一巡回法庭即将开庭时,为求得旁听的一席之地,怀着忐忑的心情给该庭宣传负责人发短信求采访。作为一个深圳的媒体记者,还是第一次接触到最高法院地盘呢。他们是高深莫测,还是高高在上?心里完全没谱!

然而,我很快收到了回复:“我们会在职责范围内尽力安排!”

不仅如此,在开庭的前一天,第一巡回法庭还专门召集“求旁听”的众媒体开了通气会,庭长刘贵祥到场向记者们介绍了巡回法庭成立一个月的情况,还通报了即将开庭的案件情况,并给媒体发了采访证,告知了现场联系人员的手机和采访注意事项。无论是深圳本地媒体、广东省级媒体,还是国家级媒体,都得到了第一巡回法庭一视同仁的对待。

在开庭当天,因为法庭位置有限,而前往采访的媒体众多。第一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因此将没有位置的众多记者拒之门外,而是安排记者们在另一个法庭看同步的庭审直播,并一再解释:“我们位置有限,请大家理解!”摄影记者也得到了他们期待的照片——为了不干扰庭审的正常进行,审判长安排在开庭时给摄影记者5分钟专门的拍摄时间。

刘贵祥表示,今后第一巡回法庭还将开展媒体开放日活动,组织记者进入审判、信访、办公等区域进行现场采访,完全透明公开地将工作情况呈现给媒体。

好吧,我必须承认采访第一巡回法庭第一次开庭的全过程,是一件非常舒心的事儿。相信公开和公正之间,并不只是博弈的关系;法庭可以通过媒体公开将公正传递给公众,而媒体公开也可以监督审判的公正。

镜头回放三

老人拿着法律文书来“伸冤”

白发苍苍的老人,拿着一叠法律文书来“伸冤”;当事人半夜就从外地赶到第一巡回法庭门口排队;即使自己的案件不在第一巡回法庭管辖范围内,仍过来碰碰运气;不少当事人到访10次以上,最多的已来访了20次……

“从最高法过去的数据来看,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进京信访量每年未超过2000批次。我们成立第一巡回法庭时,已经预计到信访人数可能会大于这个数字,但没有想到第一个月就接待了500多批次,相当于最高法接待巡回区信访案件三个多月的接访量了!”这是第一巡回法庭法官们的感受。

一个月接待的来访案件中有400余批次来源于广东,40余批次来自广西,还有20余批次来自海南。此外,还有300余件案件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人们似乎将对公平正义的所有期待,都沉沉地加诸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身上。

正义之镜:让百姓能看到公平正义的所在

第一巡回法庭的法官明白,百姓对他们抱有很大的期望,不能因为信访量大或不符合受理条件,就将他们拒之门外。

面对法庭管辖区内的信访百姓,第一巡回法庭全部安排了法官当面进行约谈,“尽管不在受理范围内,也要给他们指条路,告诉他们以后应该怎么办。”

群众为何对第一巡回法庭存在如此高的期望?跨区域审判的超然性和中立性,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因为巡回法庭的法官都是最高院派出,具有超脱性,可以防止和地方法院形成利益关系。最高法派出的巡回法庭法官任期为2年,也是为了防止法官任期过长,和地方形成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保证审判的公正和法官的廉洁。

第一巡回法庭案件审理全面贯彻主审法官负责制,也将为公平正义提供另一项制度保证。法官将终身对自己所办理的案件负责,一旦出现冤假错案,将受到追究和处罚,法官将真真切切感受到身上的压力。

“第一巡回法庭的每个法官都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正如该庭庭长刘贵祥所说:“第一巡回法庭的建立,就是要让社会看到法官追求公平正义的形象。”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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