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碰瓷”不能查清了事
2015-05-14 09:17:36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朱永华
  昨天上午,北京高院、北京律协、通州政法委、通州公安分局共同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崔慧律师反映被法官和法警殴打一事召开新闻通报会。联合调查组经过调查得出结论,不存在通州法官赖秀林殴打崔慧和庭长杨宇指使法警殴打崔慧的情况。发布会上还公布了相关监控和执法记录仪录像(据5月1日《京华时报》)。

  律师到法院办案反遭法院法官、法警的两次殴打,这样的新闻一曝出,想不引发舆论关注都难,自从上月15日有媒体爆出北京恒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慧自称4月2日她在通州区法院办案遭该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的殴打,致使眼部、面部、肢体等多处受伤后。不但引起各大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法官作为国家法律的代言人,居然会对同样维护法律公正的律师,而且还是女律师大打出手,更让不少人对于法院法官的职业素质和法律公正产生担忧,人们也迫切希望相关部门通过调查用事实来还原真相,给公众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

  平心而论,无论是这次调查组的构成还是出具的调查结果,都足以让人心服口服,调查组除了有北京高院、通州政法委、公安局之外,还有当事律师的“娘家人”——北京律协,这样的架构组成任何一方都没法进行“袒护”,确保了调查结果的公正性;而最后出具的调查结果,虽然文字不多,但毫无剪切的监控视频和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完整记录,即使目不识丁,也能看出“律师被打”真实情况,用时下流行的一句话,所谓女律师在法院被法官、法警两次殴打,实质上不过是女律师的有意“碰瓷”,法官、法警在整个过程中,不但表现的非常理性、规范,面对女律师的蛮横和咄咄逼人,相信很多自认为有良好修养的人,都难以克制“动手”的冲动,然事实上,法官、法警非但没有殴打女律师,女律师借机“碰瓷”并大哭大闹,更被监控和执法记录仪拍摄的一览无余。

  公正的调查结果,在给还原事实真相让社会公众感到欣慰的同时,也让通州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法警所谓殴打律师事件得以澄清。但在笔者看来,如果就此画上句号,不但对“蒙冤”的法官法警乃至整个法院系统有失公平,也难以让社会公众信服。本来,在女律师自曝遭受通州区法院法官法警殴打之后,从北京高院对此事的表态中就能看出,一旦查清情况属实,当事法官、法警肯定会受到严肃处理,然现在情况明了,当事法官法警非但没有像女律师自曝的那样对其殴打,反而是女律师有意“碰瓷”,对法院法官法警进行恶意“栽赃”,也是有意给法官法警队伍乃至法律“抹黑”。

  更值得注意的是,女当事人并不是一般的普通群众,而是熟知法律条款并与法官一道共同维护法律公正的执业律师,也最懂得并非常善于运用法律,如果缺少法院监控系统和执法记录仪对其故意“碰瓷”有完整的视频证据,无论调查组如何客观公正的做出调查结果,既难以驱散公众心目中法官法警殴打女律师的疑云,更难以彻底去除法官法警“打人”的嫌疑,扣在通州区法院法官法警甚至法院系统头上的这个“黑锅”恐怕怎么都难搬掉,对于女律师对法院甚至法律的这种“碰瓷”行为,显然更不能局限于“查清”了事,尤其作为调查组成员之一的北京律协,更应当对崔慧律师给予相应的处罚。

  我们都知道,执业律师比包括司法系统专业人员更善于运用法律的一个群体,有时候甚至职业法官更懂得规避法律风险,保障法律公正需要整个社会尊重律师,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就能超越法律,尤其是对于极个别律师的不轨行为,法律更应当对其特别“较真”,很显然,自曝被通州法院法官法警殴打的女律师,其行为不仅明显违反了律师的职业操守,更涉嫌恶意诬陷,让这样的人继续从事律师执业,同样也是给律师队伍“抹黑”,北京律协及相关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处罚,也必须让其受到处罚。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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