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变身“贪内助” 操控市政项目敛财
——广东揭阳原市委书记陈弘平贪腐案追踪
2015-06-17 09:52:11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黄浩苑 毛一竹 詹奕嘉
漫画:“贪内助”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不久前,广东省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因涉嫌受贿金额过亿元,以及“不信马列信鬼神”等荒唐举动引发社会关注。16日,陈弘平的情妇许秋琳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行贿罪,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记者通过旁听庭审、采访相关知情人士发现,陈弘平与许秋琳不仅是不正当男女关系,更是联手敛财的“腐败合伙人”。

  在揭阳市7个公路工程项目中,陈弘平坐镇幕后,滥用权力,打招呼;许秋琳出面台前,忙赚钱。专家认为,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立法的逐步完善,贪官身边参与贪腐的“特定关系人”也将难逃法网,受到追责。

  领导安排情妇送钱,市政工程招标“走过场”

  起诉书显示,许秋琳别名许小婉,1970年出生,初中文化,是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7年初,时任揭阳市长的陈弘平结识了做服装生意出身的许秋琳。许秋琳在与陈弘平认识之前已生育4个小孩,并已离婚,在成为陈弘平的情妇之后又与他生育了两个孩子。许秋琳被相关部门带走时,他们最小的孩子只有十个月大。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陈弘平指示揭阳市原副市长郑松标等人为许秋琳在揭阳从事地产投资开绿灯、搞暗箱操作。2007年7月左右,时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的郑松标就经陈弘平介绍认识许秋琳。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1年,许秋琳和前夫吴某光在郑松标与时任揭阳市公路局总工程师室主任罗荣辉的帮助下,通过挂靠其他公司,承包了国道206线穿城路面大修工程、揭阳潮汕机场进场路新建工程、S234线老北河桥整治工程等7个公路工程。

  “郑松标证言显示,这些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要经揭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项目一旦确定要上马,陈弘平就交待他要关照许秋琳。”许秋琳案公诉人称,许秋琳正是为了招揽工程,才成立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记者从庭审获悉,这7个工程中有两个是标书公布之前,郑松标就通过罗荣辉转告许秋琳,让她找有资质单位竞标,并和评标专家“打招呼”。另有4个是免标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罗荣辉也为许秋琳提供帮助。公诉人说,混凝土凝结时间正常应是十天左右,但为了赶工程进度,许秋琳的公司在七八天时就违反规定、开始做其他相关项目,而本应负责工程质量的罗荣辉没有提出过异议。许秋琳为了感谢郑松标、罗荣辉在这些工程招投标、建设等方面提供的帮助,伙同吴某光或单独分4次向郑松标行贿共计人民币232万元、港币100万元;分三次向罗荣辉行贿共计人民币5万元、港币33万元。

  6月12日,郑松标在佛山中院出庭受审时承认,他确实收了许秋琳所送的钱财,不过这些都是陈弘平的“安排”。亲自给情妇“安排”工程项目、“安排”主管官员关照情妇、“安排”情妇向工程主管官员行贿,陈弘平这样编织了一条贪腐连环扣。

  受贿上亿借情妇解决“资金困难”,庭审仍为其求情

  许秋琳在庭上说,她所掌控的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已被他人霸占,揭阳市政府还欠该公司2亿多元工程款。

  记者在揭阳采访了解到,台上的陈弘平喜欢标榜“以大项目实现大发展”,“用一代人的时间建成经济强市”。台下的陈弘平不仅经常“指示”有关部门对许秋琳大开绿灯,还向一些老板索要上亿元巨额资金,帮许秋琳解决“资金困难”。

  陈弘平案起诉书显示,2004年至2011年,陈弘平利用担任揭阳市代市长、市长、揭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收受创鸿集团董事长黄鸿明等人财物共计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对于上亿元受贿款的去处,陈弘平今年4月在佛山中院出庭受审时承认,其中折合2600多万元人民币交由其女婿购买股票,剩下的钱基本上都借给了许秋琳。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陈弘平正是为了帮助许秋琳偿还巨额高利贷及筹资搞房地产开发,才向私企老板索要上亿元人民币。而且,在明知许秋琳已涉嫌行贿的情况下,陈弘平被组织调查期间仍多次表示自己愿承担所有责任,请求办案人员不要追究她,“让她早日回家”。直至出庭受审,陈弘平依然公开为许秋琳和黄鸿明等人求情,其理由是“这些人都是为揭阳作出了贡献的企业家,他们的企业是揭阳的支柱企业,如若倒闭会对揭阳的经济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广东一位纪检干部感慨说,陈弘平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情妇填补巨额资金窟窿,严重缺失党性,实际上最终害己害人。

  法网编织得更加严密,情妇等“特定关系人”同样被追责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说,从目前曝光的多起腐败案分析,情妇参与官员贪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与贪官共同受贿;二是情妇本身经商、做生意,为了换取利益直接向官员行贿;三是情妇利用领导的人脉关系、影响力收受他人贿赂,领导并不知情,根据刑法修正案七,涉嫌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四是情妇帮贪官藏匿赃款,可追究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网编织得更加严密了。”徐松林说,“受贿罪原来只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如今司法解释又增加了‘特定关系人’,把领导干部的身边人都纳入到法律范围,一旦参与贪腐,同样会被追责。”

  去年12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罗菲被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前,与广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正局级巡视员许千里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女子汪君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三年六个月。

  “情妇充当腐败的代理人和操盘手,一方面充满隐蔽性,让官员隐藏在幕后进行操纵,另一方面也会为贪官推卸责任创造条件,但他们终不可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教授张紧跟说。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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