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男友扮“妻弟”撮合复婚 骗取“姐夫”财物被判刑
2015-06-17 15:11:46 | 来源:资兴法院 | 作者:朱建新 黎铁梅
  近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被告人欧某谎称女朋友的亲弟弟,以撮合“姐姐”与“姐夫”复婚为诱饵,骗取“姐夫”金手镯、红包,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害人谢某与前妻黄某结婚4个月后闪离,后觉得依然有感情,想要与黄某复婚,并多次拨打黄某的电话。2015年1月18日,谢某再次拨打黄某电话,电话被与黄某同住的欧某接听。欧某知道谢某与黄某的事情,在电话里欧某冒充黄某的亲弟弟(谢某不认识)与谢某谈好,由欧某出面去撮合谢某与黄某复婚一事,谢某把一个黄金手镯和690元的红包给欧某。当天下午,欧某用黄某的手机拨打电话给谢某,让谢某将黄金手镯和红包带到某宾馆。随即谢某骑摩托车来到指定地点与欧某碰面,欧某对谢某说,其与黄某复婚的事包在他身上,并要谢某把黄金手镯和红包给他,谢某听后就将黄金手镯和690元红包交给了欧某,欧某以黄某的亲弟弟的名义出具一张收条给谢某。欧某收取了谢某的黄金手镯和690元红包后,并未将此事告知黄某。

  第二天上午,谢某用朋友的电话拨打黄某的电话,又是欧某接听,欧某骗其说已将复婚的事情告知了黄某,黄某正在考虑。当天下午,欧某就离开黄某租住的房间不知去向。经鉴定,谢某被骗的黄金手镯价值人民币8630元。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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