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受贿610余万手段曝光
2015-07-06 15:20:27 | 来源:北京晚报 | 作者:安然
  今天上午,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召开庭前会议。审、诉、辩及案件被告人将确定一系列程序性问题。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许杰涉贪的数额约610余万元。在这一系列被称作“信访局窝案”的贪腐大案中,涉案者既有前副局长、前处长,也有前来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目前,多起案件的一审已经终结。

  庭前会议不是法庭审理前的必经程序,而是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前根据公诉案件的复杂程度或者其他需要召集相关人员了解事实与证据情况、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整理争议点,为庭审安排进行的准备活动。庭前会议程序,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关于此程序的规定略有差异,但总体而言,在庭前会议之中,各方会对回避人员、出庭证人的名单予以确定,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从而确定庭审的重点。目前,法院审理的不少重大案件,都会安排庭前会议。

  起诉书显示,2006年至2013年间,许杰在担任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信访事项、承揽业务等方面向他人提供帮助,为此,先后接受他人给予的各项款物折合人民币550余万元。

  自2008年至2013年间,他还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安排工作、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接受相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0余万元。

  检方认为,许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11月,许杰落马。新华社不久后发布消息,称他已被免去领导职务。去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通报,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信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决定给予许杰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中称,许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对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发生的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与他人通奸。

  许杰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1955年出生,公开信息显示,他的职业生涯基本一直在信访部门度过。2004年,中央多个部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许杰成为国家信访局的首任新闻发言人。2005年6月,他走上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岗位,直至被免职。

  今年以来,信访局窝案中已陆续有多人被一审宣判。记者了解到,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接待二处原处长孙盈科,因受贿罪被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法院查实,孙盈科为多省市的地方信访部门“减少当地在国家信访局登记的信访数量”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仅在检察机关指控的第一项罪名中,就有106名证人提供了证言,承认他们曾经请求孙盈科提供帮助,并且向孙盈科塞钱。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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