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高院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推进司法改革 强化信息化建设
2015-07-07 07:43: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7月1日至2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近日,各地高院纷纷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周密部署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天 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表示,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风务实高效,各院院长以“现场连线+PPT演示”的形式汇报工作,是最新信息技术成果的集中展示,从中体验到信息化给法院工作带来的巨大推动作用。全市各级法院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集中精力、加快节奏、加大力度,抓好司法体制改革、立案登记、司法标准化、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等工作,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吉 林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指出,吉林作为司法改革试点法院,要平稳、有序、规范、务实推进各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在省高院率先开展实施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全省其他试点法院积极谋划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并做好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要继续率先推进吉林电子法院建设,加强需求调研,加强软件开发和人员培训,加快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安 徽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树立信息化建设是司法改革最关键的基础性内容这一观念,通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司法效率以及惠及干警利益的司法改革目标得到实现;要树立审判、执行、人事等工作全程留痕、全员参与、不留死角这一观念,特别是在软件开发工作上,各级法院领导、庭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率先垂范,在每一个案件和每一项工作的处理上,都要思考运用信息化手段,形成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

  湖 北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推动全面发展。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现有的系统,强化应用能力建设,通过“大比武”的方法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使各项工作提质进档。

  广 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指出,经过前期的试点和准备,广东全省法院已经做好了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的准备,7月中旬要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动员和部署全省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省高院要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做好相关的队伍、调研、协调等工作,向人民法院信息化的3.0版快速稳妥地迈进。要把全省法院干警的思想统一起来,有序推进法官入额等工作。

  (记者 张晓敏 郭春雨 李忠好 蔡 蕾 通讯员 程 丽 陈晓露 马远斌)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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