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起冲突 老妇打伤邻居获刑8个月
2015-07-24 15:28:34 | 来源:莆田秀屿法院 | 作者:何遇舟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莆田秀屿区同为郑姓,互为邻居的两户人却因土地纠纷打了起来,一方还把另一方打伤。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37479元。

  谢某今年已经64岁,2014年7月21日早上7点左右,因土地纠纷,谢某及其丈夫郑某龙、儿子小郑与邻居郑某清夫妇在门口发生争吵。争吵中,被害人郑某玉(郑某清妻子)捡一块砖头砸向谢某,但未砸中。之后两人互相拉扯,谢某将郑某玉推倒在地,用左手按住其肩部,用右手打向郑某玉胸部致其骨折受伤。郑某龙与郑某清在相互拉扯中也受了伤。郑某玉今年也已经63岁,后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十级伤残。谢某丈夫郑某龙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同年9月10日,在得知郑某玉系轻伤后次日,谢某按照公安机关通知到派出所接受处理,自动投案并自首。综合这起案件由民间纠纷引发,被害人本身也有过错,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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