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号召干警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
2015-11-27 07:28: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赵路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通知,号召全国法院系统广大干警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立足本职岗位,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赢得全社会对司法的尊重和对法治的信仰。

  在不久前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单位联合举行的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当选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孙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保卫科原副科长农恒生获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最高法院下发通知强调,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心系国家、勤勉奉献的职业情怀;学习他们胸怀大爱、解人危难的道德情操,争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模范,用点点滴滴的仁爱善举营造互帮互助、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注重发现和精心培树身边的好法官、好干部,将学习道德模范与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在法院系统形成创先争优、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要大力改进对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视角和传播方式,将他们可亲、可用、可学的先进事迹,转化为全体干警积极投身本职工作的生动实践。要将学习全国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纳入到“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中,以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事迹精神教育广大干警,要像他们那样对待社会、对待工作、对待他人、对待自己,把良好道德操守渗透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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