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开展向陈昶屹学习活动
2015-12-25 07:47: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李阳 通讯员 周元卿
  12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关于开展向陈昶屹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迅速开展向陈昶屹学习的活动。

  陈昶屹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博士研究生。2005年进入法院工作,2012年6月到复兴路人民法庭工作,2015年3月到中关村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并荣获“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北京市法院系统建党九十周年“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法院系统审判业务标兵”、“北京市法院系统双优法官”等称号,并被推荐为2015年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第九届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的候选人。

  独立办案以来,陈昶屹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300余件,平均年结案330余件,无一差错;他主审的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百度公司诉潘海东名誉权案、游客境外旅游死亡案等一批具有前沿性和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疑难复杂案件,是相关领域的经典案例。他主持国家级课题2个,出版著作3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4篇,多次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全国审判理论学术讨论会论文评比中获奖。他利用业余时间参与法治宣传,发表法制文章1200余篇,参加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媒体做客访谈近百次,开设职务微博,粉丝数量逾万人。

  北京高院号召全市各级法院广大干警以陈昶屹为榜样,学习他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忠诚本色,学习他崇尚法律、坚守正义的职业信念,学习他情系人民、服务社会的质朴情怀,学习他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北京高院要求将学习陈昶屹的先进事迹作为当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首都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认清形势、凝聚共识、见贤思齐、奋勇争先,按照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北京、平安北京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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