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军当选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2016-02-24 15:37:42
     中国法院网讯 (隋思)  2月20日上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顺利闭幕。会议期间,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代理院长刘立军满票当选院长。

  一年来,碾子山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山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该院全年审判执行各类案件807件,同比上升11%,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与会代表们认真听取和审议了碾子山区法院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内容客观真实,数据详实,重点突出,全面客观体现该院一年来所做的工作。与会代表一致希望,碾子山区法院立足岗位、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山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立军在展望2016年工作时表示,碾子山区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对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严管理队伍,切实履行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山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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