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热议环境资源审判
2016-03-12 15:29: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五版
 

组织要健全
高 莉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关键原因之一是快速发展了环境审判组织。目前,安徽全省101个法院设立了环境审判合议庭,去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101件,并审理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提起的我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制裁环境违法,倡导恢复性司法。

    目前全国只有福建、贵州、江苏、海南4省已建立三级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快速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三级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同时将一些法院在审判中适用的跨区域受理、审理案件的审判经验上升到法律解释层面。

突破性进展
赵皖平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后,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并于2015年1月发布了《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类型的规定保持了开放性,对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地域范围未加限制,并尽量减轻原告的诉讼费用负担,极大地激发了民间参与环境保护诉讼的热情与积极性。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年底发布的环境侵权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同时,去年人民法院还受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这说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国会更美
王 雄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精神,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指导各级法院成立相应的专门审判机构,正式开启我国环境司法的专业化。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两个关于环境审判的司法解释,并于2014年发布了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2015年又发布了环境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司法指导性文件密度之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据了解,海南省建立了三级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为环境资源审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相信,有中央的政策与精神,有人民法院的强力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一定会有实质性的进展,海南会更美丽,中国会更美丽。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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