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2016-04-28 16:23: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 | 作者:蔡蕾
  • 会议现场。曹波 摄
  • 湖北高院院长李静讲话。曹波 摄
  4月27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湖北高院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执行局局长吕小武传达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其他在汉的院领导、厅级干部出席会议,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局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及执行局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李静指出,“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解决执行难题的部署要求上来,以破除万难、争取胜利的决心,采取一切举措,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李静强调,全省法院要统筹谋划,综合施策,着力从五个方面强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一是要坚持依法依规执行。要始终坚守执行工作的法律底线,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开展执行工作;要继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加大对财产申报制度的适用和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核查、对规避执行的惩戒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权利保障意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同时要注重优化执行工作效果。二是要严格规范执行行为。要实现执行工作的精细管理,推进执行案件的分类管理,严格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两类案件;要加强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强化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执行工作监督体系。三是要推动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全省法院要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推进执行指挥系统建设,加大执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网络查控,加强信息技术运用,实现传统执行模式向现代执行模式转变的历史变革。四是要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要建立法院内部衔接和外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执行工作的区域协同,依托信息技术推动建立跨行政区划的统一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执行信息区域共享、强制执行协同作战,有效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五是要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推动审判执行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执行权配置,探索实施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广网络司法拍卖,建立执行风险评估机制。

  李静要求,全省法院要采取有力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强化工作保障,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加快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二是要加强工作落实。各级法院党组要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今后三年内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研究拟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更加注重加强执行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人才保障。四是要加强装备建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执行工作的技术、经费、装备支持,借助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专项活动,实现执行工作信息化、执行装备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五是要加强舆论宣传。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

  会上,武汉、襄阳、宜昌、黄冈四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了代表发言。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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