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一批新规将施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
2016-05-01 10:48:1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张尼
 

介绍组织孕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最高罚3万元,中央和国家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将“一地市一标准”,勘探开发海底资源造成污染最高可罚100万元……从今天起,一大批新法规将正式施行,影响你我的生活。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元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

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5月1日起施行,今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行为将受到严惩。

新规中明确,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新规还强调,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一地一标准”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

5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出差住宿将不再统一按省会城市标准执行,在一个省内出差,将根据出差目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差异,执行1到7档不同的住宿费上限标准。

依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今后去省内市县出差住宿将“一地市一标准”。

此外,比照中央做法,地方财政部门对除省会城市外,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淡旺季住宿费价格差别较大的市县制定了旺季期间浮动标准。

有媒体评论称,制度细化有助于封死“旁门左道”,杜绝浪费和避免向接待单位转嫁差旅住宿等费用。

勘探开发海底资源造成污染 最高可罚100万元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

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以下简称“《深海法》”)也将正式施行,该法对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进行了规范。

《深海法》明确,承包者应当履行勘探、开发合同义务,保障从事勘探、开发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应当保护作业区域内的文物、铺设物等;应当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利用可获得的先进技术,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减少、控制勘探、开发区域内的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其他危害等。

依照该法,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或者作业区域内文物、铺设物等损害的,由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霸王条款”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解释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消费者协会可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该解释还明确,原告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此外,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原告认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主张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六类违规商品不得销售 进口商品需有中文说明书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

根据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5月起,六类违规商品将不得销售。

六类商品分别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采用的产品标准的商品,不符合以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失效、变质的商品;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另外,进口商品也应符合四大要求,包括: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产地以及进口商或者总经销者名称和地址;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对使用、维护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应当附有中文说明书;限期使用的商品,应当有中文注明的失效日期;用进口散件组装或者分装的商品,商品或者包装上应当有中文注明的组装或者分装厂厂名、厂址。

人民法院法庭新规施行:被告人出庭可着便装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也将从5月1日起施行。规则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

关于庭审旁听,新规明确,公民对公开的庭审活动,可以自由旁听;只有在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旁听优先安排;公布各法庭的编号、位置以及席位数量等信息,既方便引导旁听,又有利于接受监督,防止限制旁听。

此外,新规明确了律师在庭审活动的各项权利,包括与检察人员在法庭安检方面待遇同等,在法庭上享有充分的辩论、辩护权。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