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法院:赡养案子上门办
2016-05-13 08:52: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邹旭 庆华
  • 书记员详细了解老人的诉求。
  • 法官做被告的思想工作。
  • 庭审现场。
  5月12日上午,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洙边法庭副庭长赵凤强一行来到相沟乡相沟一村92岁老人刘希顺的家里,上门审理老人状告6子女赡养纠纷一案。

  经过赵凤强4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调解,6被告终于认识到各自的错误,与老人达成调解协议。他们纷纷表示以后会好好孝敬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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