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典型领跑行动争创佳绩
2016-05-28 08:57: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何晓慧
  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同志被福建省委确定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典型为契机,以典型领跑行动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在全省法院大力营造学赶先进、见贤思齐、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典型引路、创先争优、公信提升的生动局面。

  典型领跑行动是福建高院党组今年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福建高院党组始终把典型引领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大力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先后涌现出詹红荔、黄志丽两位全国重大典型以及以晋江、永安、新罗法院和兰惠琴、张嵘、叶炳坤、钟丽华、林爱钦、王荣生、林剑东等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模范群体,凝聚起推动全省法院发展进步的正能量。

  在开展典型领跑活动中,福建高院大力发挥先进典型“领”的作用,通过以詹红荔、黄志丽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群体带头领跑,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时,福建高院还向全省法院干警发出典型领跑行动倡议书,引导广大干警自觉践行“五比五看”,即与先进典型比信仰信念、看党性修养强不强;比奉献担当、看思想境界高不高;比司法作风、看宗旨意识牢不牢;比纪律规矩、看遵规守纪严不严;比廉洁自律,看公信形象好不好,架构崇德向善的精神坐标,努力为法院改革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在典型领跑行动中,福建高院不断健全完善典型培树长效机制,既注重抓好新典型的发现培树,又注重加强老典型的培养提高,实现典型培育的连续性、规范化、动态化。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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