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镇政府工作人员诈骗3600余万被判刑
2016-05-28 09:17: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吕昊 姜维安
  安徽一镇政府工作人员程某,迷恋赌博,为归还债务,骗取他人借款3600余万元。27日下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程某诈骗一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犯罪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身为80后的安徽人程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系明光市某镇政府工作人员。但是因酷爱打麻将、赌博,手气不佳,导致自己收入不足以支付赌资及生活开支。2012年以来,程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为归还债务,其虚构项目投资、帮助他人提供转贷资金等理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人借款。

  2012年至2015年期间,程某从周某、李某等40余人处骗取借款4440.46万元,除以利息等方式归还831.65万元外,实际骗得3608.81万元,并将骗得资金用于归还前债、支付利息、挥霍等。2015年7月25日,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608.81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且未能归还,后果严重,理应予以严惩,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合议庭评议,滁州中院当庭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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