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2016-07-23 08:40: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7月18日至20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近日,各地法院纷纷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

  天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指出,各级法院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机遇,狠抓工作落实,坚定不移把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从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要紧密结合天津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山西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将改革引向深入。要正确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推进改革与加强执法办案、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的关系,以深化改革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发展,以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检验改革成效,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克服观望、等待、畏难等情绪,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提出,全区三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把中央司法改革政策用足、用实、用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进一步深入调研,抓紧修改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加强与司法体制改革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强化司法改革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改革的正面宣传,始终坚持党委的绝对领导,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不断扩大司法改革的正能量。

  黑龙江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全面领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要扎实推进全省农垦、林区、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浙江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要求,全省法院要牢牢把握机遇,强化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把中央改革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法委的领导,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和支持,充分发挥各地的积极性;要把推进司法改革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提升浙江法院司法公信力。

  福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狠抓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政策配套,加大力度破解辅助力量不足问题,抓紧推动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积极配合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紧紧围绕中央改革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推动司法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记者 张晓敏 陈 伟 段春山 余建华 孟焕良 詹旋江 通讯员 史燕龙)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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