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美容店纹唇死亡 嫌犯不知麻醉剂怎么用
2016-08-11 17:42:11 | 来源:北京晚报 | 作者:刘苏雅 郭海丽
  纹唇时为了避免疼痛注射的麻醉药品,成为了夺走徐女士生命的元凶。年轻的美容店老板吴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今天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为美纹唇却丢了命

  吴某今年只有25岁,在一家培训机构学习了一个月的纹绣技术后,她和几名亲戚一起在昌平区开了一家美容店。而徐女士和朋友小何曾在这家店里做过纹眉美容,去年9月18日中午,两人再次来到吴某的美容店。因为小何曾在吴某处做过纹唇,徐女士觉得效果不错,便也想做个纹唇。

  按一般的纹唇步骤,吴某先是为徐女士外敷了麻醉药品,但在试针时,徐女士表示疼痛感依然强烈。“开店一个月吧,我接待过四五十个纹唇的顾客,一般怕疼的话就用注射的麻药,前后有十多个吧。”吴某说。

  在注射麻药前,吴某例行询问了徐女士的病史,徐女士说没什么。但只注射了少量麻药,徐女士的身体就开始出现了不良反应,心跳加速,手脚发麻。吴某立刻停止了注射,朋友小何也赶紧为徐女士按摩手脚。

  “她声音越来越低,脸和嘴的颜色都发紫了。”这时,徐女士才承认自己曾经有心脏病史。听到这,吴某有些慌乱,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找人立刻下楼买了速效救心丸,但徐女士仍因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美容师无任何资质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刺穿皮肤的美容项目,如隆鼻、纹绣、注射瘦脸针等,都需要美容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吴某虽然接受了纹绣培训,但她并不具备任何资质,美容店也没有营业执照及卫生部门的手续,美容操作间内更没有相关的应急处理设备。

  昌平检察院认为,吴某在不具备麻醉师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人注射成分不明的麻醉剂用于纹唇,导致被害人因过敏性休克而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今天上午,吴某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审。

  纹唇美容,是通过向嘴唇内注射上色药剂,长期加深嘴唇的颜色。由于要用针头刺破嘴唇,通常美容师会使用麻药止疼。

  而对于自己使用的麻醉剂,吴某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她仅仅在培训机构学习过一个月的纹唇技术,而机构并没有考核规定,自己觉得学好了就可以结业。对于麻药的用量、药性、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定,吴某表示她全都不了解,只知道心脏病人、药物过敏患者和女性月经期间不能使用。

  但小何表示,她在做纹唇时也注射了麻药,当时吴某并没有询问她的病史和过敏情况。而自己选择吴某的店铺,是因为这里比较便宜。

  赔偿90万获得谅解

  吴某使用的麻药名叫吻合剂,是朋友转行时留给她的。吴某称麻药是正规的,“没过期,应该有正规批号”。

  由于纹唇美容并未被纳入《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因此吴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行医,而被诉过失致人死亡罪。

  庭上,吴某不时低头抽泣,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吴某的辩护人表示,吴某发现顾客不舒服时,她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并购买药品,主观恶性较小。事发后,吴某的家属也尽力赔偿了90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因此,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检方则建议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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