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法院巡回审理古稀老人非法种植罂粟案
2016-08-25 09:32: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阜阳法院 | 作者:王菲菲
巡回法庭现场
  为加大禁毒宣传,落实便民举措,助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8月23日上午,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分别到被告人戴某某、张某某的家中开展毒品案件的巡回审判,庭审现场也吸引了不少过往的群众。

  家住临泉县鲖城镇戴老家行政村的戴某某、姜寨镇申楼行政村的张某某,均是八十多岁的古稀老人,分别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730株、2443株,临泉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分别将二被告人起诉至临泉县法院。

  2014年秋季一天,被告人戴某某称为给妻子治病,在集市上花4元钱买了2个罂粟果,并在其儿子废弃的养殖场内进行种植。临泉县公安局民警对其种植的罂粟进行铲除,经现场清算,共计730株。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戴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种植。

  “我活了一辈子都没做过一件坏事,没想到这么大年纪了竟然会犯罪”,89岁的张某某后悔不已,她怎么也没想到为给自己治病而种植的大烟(罂粟)苗子竟然触犯法律。2016年3月22日,姜寨镇派出所民警和禁毒办工作人员发现其种植的罂粟后,当场清算2443株并铲除。庭审后,主审法官通过辨法析理告诉她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劝诫她今后不要再种植,老人连连点头,心中的悔意无以言表。

  鉴于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且系老年人犯罪,考虑其犯罪动机、目的及悔罪表现,该院将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临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戴某某和张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宣传教育课,进一步扩大禁毒刑事审判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还体现了临泉法院以人为本、为民司法的理念,增加了司法透明度,彰显了法律权威,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